燕山大学关于2008年招聘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的通知
为充实我校辅导员、行政管理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现开展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部长令第6号)和河 北省《关于2006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 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要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需在2008年8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 获得硕士学位;起始学历必须为统招四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者要求研究生或本科就读
学校必须有一所为全国重点院校。
2、招聘条件:详细招聘条件见各类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2)。
3、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到校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分两类,分别为①辅导员岗位、②行政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只能在两类岗位中选择一种申报,不得兼报。并请拟报行政教辅岗位人员在报名表中注明两个具体报名岗位。
3、 电子邮件报名
为便于初步了解情况,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
大学招聘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3),将电子版发送至
ysuzhp@ysu.edu.cn,报名截止日期为 2008
年2月29日。学校对电子邮件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初审,对初审通过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依照报名表联系方式)通知,确认能否参加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
(1)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3月6-7日8:30至17:00,其它时间不受理报名。
地点:人事处人事综合科(世纪楼902室)。
(2)报名材料
①一份书面《燕山
大学招聘辅导员、行政和教辅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②个人简历(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
③研究生学习阶段和本科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④各类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
(3)审查资格
人事处根据规定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5、笔试
(1)笔试时间:3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侧重个人综合能力考察,不涉及所学专业知识,笔试时间控制在120分钟内。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并自备2B铅笔、橡皮。
(3)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需加试辅导员职业技能测试,在参加笔试时另行通知。
6、面试
综合笔试成绩和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燕山
大学主页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人员聘用
招聘考核组负责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试考核成绩(辅导员岗位含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燕山
大学主页进行公示,报
学校批准后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
1、
学校成立招聘考核组,成员由用人单位、人事处、纪检委及有关专家组成,招聘考核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信息网
2、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管理按《燕山
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附件4)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受聘人需与
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事宜。
乘车路线:(1)秦皇岛站:乘34路或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
大学站下车。(2)山海关站:乘33路公共汽车到秦皇岛火车站转34路或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
大学站下车。(3)北戴河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
大学站下车。
本通知中所列文件、表格可在燕山
大学人事处网页查阅,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联系电话0335-805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