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聘】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人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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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
开展全省教育规划与战略、区域教育及学校规划建设研究,开展教育后勤、教育基建、产教融合及绿色校园研究、咨询和服务;承担学生资助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建项目的指导、协调、统计、绩效评价工作;承担高校系统委托的教育基建等项目建设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24:00前(以应聘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excel格式),本人近期免冠彩照(pdf或jpg格式);身份证(电子版,pdf格式,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jyfzzxbgs8899@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省教育发展中心+姓名”,并及时查看邮件状态是否发送成功),逾期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6月16日以前在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供报名人员查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复核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考核、聘用资格。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3年6月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笔试要求: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