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水电学校(新疆水利水电技工学校)2008年教师招聘公告 我校因教学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拟招聘 教师。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要求,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院校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 序号 | 专业 | 性别 | 族别 | 学历 | 人数 | 备注 | 1 | 财会 | 男 | 汉语言授课,族别不限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1 | 2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1 | | 3 | 工程地质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1 | | 4 | 机电一体化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3 | | 5 | 电气自动化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1 | | 6 | 水电站动力设备 | 本科及本科以上 | 2 | | 合计 | | | | 9 | |
三、招聘一般条件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⑷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四、待遇 除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福利待遇政策外,另按 学校效益工资办法计发代课费。 五、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来我校工作者,可通过下列方式到 学校送交材料或寄送材料。 通讯地址:新疆水利水电 学校人事科邮编: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36709 传真:0991-6619375 应聘者须提供本人以下资料原件:本人简历(含本人联系方式)、学历(学位)证书或 学校学籍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各类荣誉证书等一并提供。 六、试讲 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来 学校试讲,时间另定,采取上一节课的方式。试讲人员根据所学专业, 学校指定内容,提前1天备课,试讲时间30分钟左右。主要是考察拟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 七、面试 试讲合格的通知来校面试,时间另定。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和理论知识、表达能力,包括:仪态举止及师德规范、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基本理论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掌握。 八、体检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疑义,与 学校签订合同。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在新疆水利水电 学校纪委纪委成立了监督机构。监督电话0991-6637312 特此公告 200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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