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招聘专业教师与管理人员公告
 
 
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广东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校长李灿佳是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之一。学校始建于1981年,是全国旅游类中等职业学校中起步较早、发展较快、质量较高、辐射力较强的一所职业中学。1991年被国家教委认定为省级重点职中,1998年成为“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旅游专业研究中心”,2000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获得了社会的广泛称赞,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为省内及全国各地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旅游业人才,毕业生供不应求,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生在全国及省市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大量奖项,学校连续多年荣获市职中毕业班工作一等奖,曾多次得到省市级的嘉奖。现因教学需要特向全国招聘应届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教师岗位、教务员。
(二)拟招聘的专业:英语、日语、经贸、酒店管理、语文、数学、物业管理、中式烹饪、西式烹饪、导游、计算机(动漫和媒体创意方向)、心理学、美容美发、教务员(文秘专业)。
(三)拟招聘的人数:日语、物业管理、中式烹饪、西式烹饪、导游、心理、美容美发、美术专业教师各1名;语文、数学、英语、经贸、酒店管理、计算机(动漫和媒体创意方向)教师各2名;教务员1名。
具体人数与专业(岗位)详见下表:
 
专业
岗位
日语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业管理
中式烹饪
西式烹饪
经贸
学历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人数
 
1
1
1
2
 
2
 
 
1
 
2
 
1
1
1
 
酒店管理
导游
计算机
心理学
美容美发
美术
教务
总计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1
1
1
 
1
1
1
 
 
1
 
1
 
1
10
11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应聘教师岗位条件:
1)应聘导游、心理学专业的教师各1名,数学、英语专业的教师各2名须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2)应聘语文、经贸、酒店管理、计算机(动漫和媒体创意方向)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各专业本科、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各招1名;
3)应聘物业管理、美容美发、美术、教务、日语、中式烹饪、西式烹饪必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语文专业其中1名须为广州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广州生源毕业生,30岁以下);
5)应聘教师具备英语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的必须八级以上;
6)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乙等以上,语文专业需二级甲等以上;
7)非广州生源的,必须是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
8)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
9)年龄35周岁以下(应聘中式烹饪、西式烹饪专业教师,广州市区户口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0)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的人员,应聘教师岗位,必须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11)非广州市区户口人员,须具备(穗俯[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人员应聘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应聘教务员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文秘专业和具有社团教学、教务管理经验优先;
2)应聘者年龄35周岁以下;
3)广州市区户口。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于4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带身份证原件、相片(小一寸一张)、简历(贴照片)、有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泰沙路沙溪横街15号(新滘西路靠工业大道路口)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
联系电话:84343676
联系人:古老师。
(二)考试:
1.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专业考试(笔试)和面试。招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职业高中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专业教师按本专业基本知识范围内进行测试。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念)测试和学科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学科教学常规、教学技能)测试。招聘教辅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和综合素质测试。
2.考试的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包括试教和面谈两个环节(教务员不需试教)。
A、试教和面谈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B、试教和面谈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
C、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
4月26日进行笔试(上午8:30~10:00);
5月12~13日下午14:30~17:30进行面试(面谈);
5月15~16日下午14:30~17:30试讲。
(三)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广州市旅游商贸职业学校
二○○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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