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事局、焦作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日前联合发布《焦作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 教师简章》,根据 学校2008年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焦作师专现公开招聘 教师8名。招聘职位如下: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此次招聘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且要求应聘人员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可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前往焦作师专人事处(焦作市山阳路998号办公楼二楼229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 据悉,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各类教学科研成果简介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配偶有关情况等,提交自荐书一份。另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焦作师专本次招聘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集中面试。专业测试重专业知识考察,采取课程试讲、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专业测试排名,按专业计划不高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集中面试人员。根据总成绩按专业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1:1进入考察。如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焦作师专和焦作人事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调配、入编等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0391-3594289 3580254 联系人:王老师 附: 焦作市人事局,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关于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2007〕43号)要求,根据焦作师专2008年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现公开招聘教师8名。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考核,为焦作师专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我校的引进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1968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的专业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8名教师(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一)个人报名 1、报名地点:焦作师专人事处(焦作市山阳路998号办公楼二楼229室) 2、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各类教学科研成果简介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配偶有关情况等,提交自荐书一份。另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3、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5: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 (二)考试 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集中面试。 1、专业测试重专业知识考察,采取课程试讲、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专业测试排名,按专业计划不高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集中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集中面试成绩×3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专业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1:1进入考察。如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焦作师专和焦作人事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市人事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调配、入编等人事手续。 联系电话:0391-3594289 3580254 联系人:王老师 焦作市人事局 焦作师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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