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清河区水渡口街道办事处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政办公室文字工作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 具有两年以上(2006年7月1日前工作)工作经历,从事文字工作的可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 2008年7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 --5:30)到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淮安市水渡口大道洪福小区西侧,电话:83766671)报名。报名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于7月24日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2008年7月26日上午 9:00-11:30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所有面试人员均要通过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六)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薪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定用工合同,待遇视情另定,缴纳各种保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聘用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水渡口街道办事处:0517-83766671 清河区人事局:0517-83643862 五、本简章由清河区水渡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街道办事处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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