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启事
 

为了适应“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发展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提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职位名称: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接待工作人员

二、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接待工作人员3名

三、具体要求

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国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热情谦和,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男性年龄要求为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要求为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

6.应聘者实际居住地一般应在静安区区域范围内或位于静安周边区相邻街道范围内;或实际居住地有非常便利的公交、轨道交通可以直达办公地点。

7.应聘者须具备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懂得计算机相关操作,持有会计、计算机、法律资格证书者及户口在本区、本街道范围的优先。

四、工资待遇和劳动关系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以岗定薪制度,税前工资1800元/月,按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法律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负责缴纳。

被聘用者采用委派用工制;委托静安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务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街道负责与各聘用人员签订岗位合同。

五、报名、考试与录用

1.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报名照2张(黑白或彩色);

(2)身份证原件(当场提供审验)和复印件1份;

(3)学历证明原件(当场提供审验)和复印件1份;

(4)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当场提供审验)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17日(星期三至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集中受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②报名地点:请本人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到静安区业余大学(胶州路601号)报名。

3.考试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应聘者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笔试。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办事处

二00八年七月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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