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公开竞聘常年法律顾问启事 为维护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中心拟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2008年6月至2009年5月的法律顾问,具体要求和内容如下: 一、竞聘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执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 (二)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 (三)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 (四)拥有符合委托业务类型的一批素质优良的律师队伍。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日常法律事务 1、为中心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2、就中心日常业务中的具体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书、律师函等; 3、协助草拟、修改、审核设备与服务采购合同和有关的法律文件; 4、协助起草、审核劳动人事合同; 5、协助起草、审核基建合同; 6、就网络中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意见; 7、应中心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助审核中心内容管理规章制度; 8、办理双方商定的中心所需的其它日常法律事务。 (二)非日常法律事务 1、就中心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初步的或前期所需要的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和解; 2、代理中心进行第一审、第二审、再审诉讼活动; 3、代理中心进行仲裁活动; 4、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项目谈判。 (三)工作方式和要求 所聘律师事务所应本着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完成中心委托的法律事务: 1、普通法律咨询(主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保证随时提供; 2、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需上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的,保证随叫随到(一般情况下,中心尽可能事先预约); 3 、上述日常法律事务中的第2-8项内容保证在收到相关文件或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4、其它工作内容应及时完成,并应在法定时限内留给中心充分的时间进行相关事项的审查、考虑和决策。 (四)付费方式 1、日常法律事务年付费 万元,合同年度中期由中心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表现付费 万元。工作质量较高,符合要求的付全费;工作质量不高,出现失误、差错或者给中心造成损失的,将酌情扣减直至不予付费,并追究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责任。 2、非日常法律事务经双方商定后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该单项具体服务内容及优惠取费办法。 三、竞聘材料的提交 (一)竞聘材料具体内容: 1、愿意参与本次竞聘并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的声明(须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2、按照本公告第一项“竞聘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业绩介绍等; 3、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供的应聘方案。应聘方案应包括拟派律师的条件、资历、从业经历及业绩,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拟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等; 4、参与竞聘的律师事务所及本所律师目前所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名单; 5、非日常法律事务的取费标准及方法; 6、竞聘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竞聘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愿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竞聘材料一式五份密封递交至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竞聘材料应按照本条第(一)项竞聘材料具体内容的顺序装订,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应完全保持一致,正本封面还需注明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超过时限提交的材料中心概不接受。中心将通过对竞聘人提交材料的评审、比较,确定最终入选人。 联系电话: 010-58812273 联系人: 张晔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四号北京349信箱 邮政编码: 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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