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市2008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市卫生系统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7、2008届全日制医药院校毕业生(其中:大专及以下学历的限靖江籍生源);
2、原已取得全日制医药院校中专以上学历,2007、2008届成教(脱产)类卫技专业靖江籍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60人,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表(改制医院卫技人员的招聘需求情况由市卫生局在报名现场公布)。
(三)招聘条件
1、忠于党的卫生事业,热爱卫技工作,遵纪守法。
2、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学历等资格。
3、身体健康,适应卫技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专业对口、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26日至27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卫生局八楼大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专以下学历人员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证明;
(2)2008届全日制医药院校毕业生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届全日制医药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2008届成教(脱产)类卫技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除提交毕业证书外,还需提交原全日制医药院校毕业生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2008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岗位和是否服从调剂。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单位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单位、专业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每人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毕业生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其家庭所在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08年5月10日(上午8:00-下午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卫生局四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按毕业生不同学历、不同专业分门别类进行专业考试(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加分条件:毕业生为中共党员或获得国家英语六级证书的毕业生每项加2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和附加分计算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进行面试(同分带进),报考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现场答题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5﹪、面试成绩占25﹪和附加分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专业人员,报考人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本专业层次平均分成绩才能参加体检。如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报考人意愿,可在同专业、同层次落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学历就高不就低)调剂确定空缺岗位体检人员。体检标准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依次递补。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考生于2008年6月26日-27日到靖江市卫生局人事科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逾期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聘用资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实行聘用制。各招聘单位与聘用的毕业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
代理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报市人事部门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聘用待遇
公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的卫技工作人员,享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事关稳定的一项重要性工作。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按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和招聘条件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和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821562(市人事局),84809616(市卫生局)。
靖江市人事局
靖江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